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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教育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6-05    浏览次数:

    国际教育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成都锦城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锦院教务〔2026〕171号),规范国际教育学院转专业工作,结合学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国际教育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资格审核、考核评价、公示及咨询等工作。

    组长:李家利

    副组长:王维成

    成员:向洛、张彬杨、台旭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科,负责日常事务协调、材料受理、考核组织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转出条件:

    按照《成都锦城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要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转入条件:

    1. 符合高考录取招生原则,高考首选科目与申请转入专业首选科目一致。

    2. 引入外方课程为英文授课,建议学生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3. 需按照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全额缴纳学费,学生应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

    4. 通过国际教育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面试,择优录取。

    三、接收专业和人数

    1. 专业:数据科学和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2. 人数:转入后不超过教育部批复招生规模,具体人数以通知为准。

    四、考核方式和内容

    1. 考核方式:参照高考英语成绩,不单独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根据申请转入的学生高考英语成绩(满分150分折算),从高到底排序,依次接收,如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总成绩(满分750分折算)排序。

    五、考核时间和地点

    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以国际教育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六、转入管理

    1. 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对转入学生相关课程、成绩和学分进行认定和管理,并指导学生的课程修读。

    2.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满规定的各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通过毕业资格审查,方可毕业。

    3. 学生在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后需按转入年级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补足学费差额后方可完成我校学籍异动和外方学籍注册。

    4. 学生在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后,按照《成都锦城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要求不得转出。

    七、咨询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向老师

    电话:028-87582540

    邮箱:io@cdjcc.edu.cn